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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烹饪学院硕士研究生积极申请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制定的具体评审量化标准,对参与申请奖学金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2011级硕士研究生陈可同学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旅游烹饪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电话:84869320;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学院。
旅游烹饪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